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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、县委办公室在互联网上的网站、省委办公厅信息网在我县的网络接点由信息组负责管理维护,办公室其他计算机和上网的设备,由使用者负责管理维护。
2 、信息组负责根据国家和省、市、县委关于网络安全、保密等规定,对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把关,并根据实际需要,对网站结构、栏目设置等提出调整意见,提交县委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实施。
3 、各组(室、科)指定专人作为信息员,负责撰写、收集拟在网站上发布的有关信息。其中,业务工作信息由各组(室、科)负责收集,中央和省、市、县委有关会议、文件、领导讲话精神等由信息组负责收集。收集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县委办公室主任审定后,由信息组负责上网发布。
4 、网站内容至少每周更新一次,动态的工作信息及县委普发性文件、重大决策、重要会议精神等要及时在网站上发布。
5 、本办工作人员在上网时,不得浏览和传播色情和反动网页;不得在上班时间收看与工作无关的影视片和在网上玩游戏、聊天等。 |